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精神,切实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重大任务,全面提升陕西各级各类学校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的工作水平,促进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近日,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中小学的领导充分认识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针对全省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教代会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决策作用、监督作用尚不到位,校务公开还有程序不规范、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甚至公开的信息内容不真实现象等问题,《意见》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代会、校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工作程序以及党政工责任做出了详尽规定,确定定期对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建立问责制度。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动全省的教代会制度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是2010年2月10日召开的陕西省教育厅与陕西省教育工会第三次联席会议上做出的决定。在此之前,省教育工会就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思路和办法,在全省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意见(草稿)》拟出以后,在部分高校和市、县教育工会主席中征求意见,省教育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常委会对其进行了讨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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