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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职工的体面劳动与权益维护
2011-08-07 00:05: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会  杜德鱼  高保山  詹晓航

     摘  要:论述了让劳动者体面劳动理念的提出,内涵及其时代意义。分析了影响教职工体面劳动的四条因素。提出工会组织在促进和维护劳动者体面劳动中责无旁贷,促进教职工体面劳动,就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以及促进教职工体面劳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五条对策。
关建词:教职工;体面劳动;权益维护
     一、具有时代意义的重要理念——让劳动者体面劳动
     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1月7日,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让各国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以人为本的要求,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1]至此,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重要理念,在我国确立,其内函涵盖了三个方面:第一,体面劳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要求。在当代中国以人为本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为主体,包括各阶层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在高等学校主要体现在以教职工为本,让每个教职工都能在自由、公正、安全和具备人格尊严的条件下获得体面性的工作机会。第二,在中国明确提出“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这一崭新理念与科学发展的指导方针完全一致,让广大劳动者体面劳动,最根本的是要保障他们的权益,让包括高校教职工在内的劳动者更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第三,让劳动者体面劳动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劳动者的权利是人权,它可以被看作是工作中的人权。国际劳工组织体面劳动的战略目标之一是实现国际劳工标准,其中的8项核心劳工公约被称为“工人的基本权利”或基本人权,符合联合国1948年的《世界人权公约》中涉及工作中的人权内容:诸如每个人都享有社保障的权利,自由择业权,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权以及失业保障权;每个人享有同工同酬;每个在职的劳动者都有公正和体面收入的权利以保证自己和家庭享有人类尊严等权利。党和政府,尤其是工会组织越来越重视劳动者的权益维护,表明我国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视。
     体面劳动,是前些年国际劳工组织为应对经济全球化迅猛加剧的“强资本弱劳工”趋势,而提出的一战略目标。意味着生产性劳动,包括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保护,有足够的收入,充分的社会保护和足够的工作岗位。其理念着眼于四个方面:一是促进和实现国际劳工标准,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有足够的收入等基本权利;二是为劳动者创造更充分的就业机会。三是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四是加强三方性原则和社会对话。显然可看出,体面劳动,最根本的就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其中包括劳动者尊严。[2]
     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在我国实现劳动者的体面劳动具有现实的时代意义。
     第一, 实现体面劳动,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科学发展观强调把发展的主体从物质生产转移到人的全面发展,使发展不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而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而体面劳动的意义正是保障劳动者的生产生活安全,注重发掘劳动者的潜能。使每一个劳动者都有发展的机会,都能分享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
     第二, 实现体面劳动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关系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如何确定劳动者在企业乃至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事关社会主义本质和特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是国家的本质特征。有两个方面问题需要回答:一是我们承认不承认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以及从理论上去说明这种地位;二是在实践中通过什么途径和方式实际地而不是口头地实现劳动者的这种地位和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网络中既然资本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劳资关系的存在也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必须正视这种现实,并以科学的态度处理好这种关系,让劳动者体面劳动。
     第三, 实现体面劳动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的深化。社会主义原本就是对社会不公正的反抗和对民主、平等的追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一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二是逐步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民主、自由、平等、体面劳动等等。这些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一度却被我们所忽视甚至排斥。将体面劳动作为重要理念纳入对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认识,无凝是在中国继续推进思想解放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应有之义。
     二、实践的呼唤:影响教职工体面劳动因素分析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体面劳动,是我国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所决定的,也是工会组织上的职责使然,也是实践的呼唤,当前之所以强调教职工的体面劳动,就是在实践中还有许多“不体面”的因素,影响了教职工的体面劳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维护教职工的体面劳动有异曲同工之妙。维护教职工体面劳动就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影响教职工体面劳动的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在新形势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依靠意识淡化,体现在学校就是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意识淡化,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下降,“打工”“雇用”意识抬头。二是体制的缺失难以在体制上保障依靠教职工,尤其是依靠教授治学。三是管理上的行政化在某些高校还存在,个别的还很严重,个别领导甚至以“老板”自居,不能平等的善待教师,缺乏现代大学管理应有的民主意识、学术意识、教授治学和教职工民主办学意识。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作用发挥的不够,有的学校甚至将工会组织当作一个职能部门来对待,该让群众参与的不参与,该公开的不公开,工会和教代会的法定职权难以落实。四是调整劳动关系,保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分散、缺乏系统化,缺乏操作性,甚至有法律冲突,如“劳动法”、“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都会涉及,都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办学形式的多样化、学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的多样化,使得学校劳动关系承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现象,劳动纠纷也有增多趋势,现行法律难以适应。五是学校与教师关系中,学校是强势,教职工是弱势,侵犯教职工劳动权益之事时有发生,教师聘任中的“暗箱操作”,任命干部中的“任人唯亲”,职称评定中的“人情学”、“关系学”,管理中的粗暴做法如评“最差教师”等,拖欠教师工资,教师的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进修培训权、劳动报酬权等法定权利常被侵犯,考研、出国的平等权难以实现,有的学校青年教师报考研究生只能报本校的,在职的或者签多少年合同、交多少保证金等,大大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教职工权益遭到侵犯后的申诉、复议、诉讼等救济途径和机制不尽完善,出现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后难以得到救济,作为弱势群体的教师只有忍辱负重或采取逃避(调离)方法。这些因素的存在影响了教师的体面劳动和权利维护。当然也有教师本身的问题和工会工作问题,有的工会在维护教职工权利和体面劳动方面,难作为甚至不作为,工作不力,如劳动调解、源头参与、三方机制、民主参与、精神权益维护等方面不尽人意、多强调宏观维护与行政保持一致,这些对维护教职工的体面劳动和权益也有影响。上述种种现象的存在呼唤在新形势下必须加大教职工权益维护,维护和促进教职工的体面劳动,真正使教职工当家作主,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促进学校发展。[3]
     三、工会组织在促进和维护劳动者体面劳动中责无旁贷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教育工会的基本职责。胡锦涛总书记在致词中明确提出:“维护劳动者权益是工会的神圣职责。工会要积极为广大劳动者说话办事,特别要致力于改善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生活质量,让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广大劳动者更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4]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国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支持中国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支持中国工会密切联系广大劳动者,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5]表明“中国政府支持中国工会同国际和各国工会组织扩大交往,加强合作,增进友谊,为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更大的贡献。”[6]由此可见,党中央对工会组织的高度支持,也对工会组织促进劳动者体面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出了殷切希望,工会组织作为工人阶级代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就是维护职工的体面劳动,完全可以成为职工体面劳动的推动力量。例如:宏观上继续努力加强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涉及劳动者利益的重大决策中的参与能力,即“源头参与”影响政府的政策导向,是广大劳动者能够更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一方面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扭转“强资本”与“弱劳工”的态势,为劳动者体面劳动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可以推动有利于劳动者体面劳动的制度建设,如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持保障机制,完善三方机制和社会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检验监督机制等,在微观上,工会组织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大有可为,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全员聘任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职(教)代会为基本形成的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制度和工会法律援助机制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体面劳动方面是大有作为的。
高等学校工会组织是教职工的代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体面劳动也是应有之义,教职工的权益诉求,体面劳动的要求要有自身的特点。例如:他们在关注经济权益的同时,对个人价值、主人翁政治地位、人格尊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有着更强烈的期盼。因此在推进教职工体面劳动中应努力构建符合学校特点的维权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以职(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把维护教职工的体面劳动的权利落到实处。
    四、促进教职工体面劳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对策
     根据党中央和胡锦涛同志的多次讲话精神,应关注教职工的体面劳动,把维护教职工的体面劳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校园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是工会组织应肩负起自己的职责,针对影响教职工体面劳动的因素,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强化“依靠”意识,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是党的宗旨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要使教职工扬眉吐气,当家作主,就应不断强化“依靠”意识,尤其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应千方百计调动教职工办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作用,尤其是依靠教授治学。作为教职工也应有主人翁精神,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当仁不让,积极参与、努力奉献,决不能有“打工”“雇佣”意识,更不能袖手旁观。在思想上树立起“体面劳动”的意识。
     (二)加强体制和机制建设,确保教职工体面劳动
     针对体制上的缺失和不完善,在教育教学改革中不断深化和推进体制和机制建设,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同时应依法强化教代会制度,强化工会制度,应赋予校学术委员会更多的学术权力,应建立教授委员会作为教授治学的组织载体,并从制度上规范各种组织的工作规范,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同时又能体现学校特点的工作条例。如:党委工作条例、学校章程、校务会工作条例、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教授委员会工作条例,这一点需要很好研究和改革,只有从体制和机制入手,才能确保教职工的体面劳动。
    (三)建设与现代大学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方法
     高等学校历来是最民主、最科学、出思想,出人才的地方,在科学发展的今天更应该建立起与现代大学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方法。一定要有民主意识,要有学术自由意识,要有教授治校、教职工办学意识,当前特别要注意克服高校办学的行政化倾向。摒弃用行政的办法办教育,高校办学行政化倾向的发展会扼杀民主、扼杀学术、会挫伤广大教职工的办学积极性,也不利于加强党对学校的真正领导。要推进校务公开,让教职工广泛参与到学校各项改革中去,调动群众积极性,扩大基层民主,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坚持不懈推进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完善立法,强化执法,配套规章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体面劳动
     目前关于维护教职工权益,维护教职工体面劳动的相关法规制度非常分散,缺乏系统性,缺乏操作性,涉及到《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工会法》以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加上体制转型很难适应维护教职工的体面劳动的需要,个别法规甚至有冲突。因此,需要从宏观上调整立法,使之系统化更具操作性。急需要制定《学校法》,急需要将使用了二十多年的教代会暂行条例,修改完善上升为法律。对校内规章制度而言,需要以法律法规为指导,将过时的立足于“管教师”的一些陈腐的规章制度,修改、补充和完善,当前急需要制定学校章程,以统一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总之,应依法依规保障教职工的体面劳动。
    (五)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教职工体面劳动
     应针对影响教职工体面劳动的因素,尤其是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加大工会组织的维权力度,完善维权机制,科学维权。尤其是侵犯教职工劳动就业权、教育教学权、培训提高权、报酬获得权、人格权(受尊重权)、民主参与管理权等方面涉及到体面劳动的一些权利,工会应理直气壮的站在教职工一边。当然还应不断的教育,提高教职工的素质,如把工会办成学习型工会,促进教职工成为学习型职工,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教职工体面劳动的本领。当教职工权益受到侵犯时,应依法支持教职工维权,如代表教职工起诉,进行法律咨询服务,进行法律援助等。总之,工会组织应依法行使自己的基本职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教职工体面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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